與大立光官司 先進光:一審尚未終結
2015/11/3 10:30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3日電)大立光與先進光4年前的離職員工洩密案,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大立光勝訴。先進光聲明表示,本次僅為中間判決(非終局判決),第一審程序尚未全部終結。
股王大立光電4年前5名離職員工攜公司機密,跳槽爭競對手先進光電,被檢方起訴。智慧財產法院30日判決大立光勝訴,拿回兩項設計專利及七項營業秘密,並可請求先進光電不能再用專利設計。
先進光今天公告聲明表示,智慧財產法院認定本件訴訟部分爭點已達可裁判程度,故先就部分爭點進行中間判決(非終局判決)。依本次中間判決主文所載,智慧財產法院認先進光M438320號及M438469號新型專利部分圖式侵害大立光的圖形著作權,另大立光主張先進光等侵害其營業秘密部分,智慧財產法院准許大立光的部分請求,大立光部分請求遭法院駁回;就法院准許的部分,大立光得請求排除侵害。
先進光認為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先進光表示,依本次中間判決主文,智慧財產法院並非全部准許大立光對先進光及其他共同被告請求,大立光部分請求遭法院駁回,而本次僅為中間判決,非終局判決,本件訴訟之第一審程序尚未全部終結。
先進光指出,因法院目前僅宣示中間判決主文,尚未收受中間判決書,無從知悉法院作成本次中間判決所憑依據及理由,無從具體回應各項判決理由,待收受中間判決書後,繼續委由律師積極進行訴訟攻防,以維護公司權益。10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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