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貨貿談判 原產地規則還在喬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0日電)第11輪兩岸貨貿談判落幕,並未如預期直接觸及農工產品降稅,經濟部今天表示,雙方仍持續就兩岸產業合作、互補及原產地規則交換意見,以為下次農工產品降稅攻防鋪路。
第11輪兩岸貨貿談判28、29日在中國大陸北京舉行,我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楊珍妮及工業局長吳明機主談,陸方由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主談,我方談判團隊今天下午搭機返台前,以電話連線方式接受媒體訪問。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徐大衛上週曾表示,此次貨貿將聚焦農工產品降稅,並協商降稅大原則及敲定零關稅比例,但卻不如預期。
楊珍妮表示,雙方這次仍就談判4原則交換意見,包括雙方出價及要價平衡、市場開放應以雙方產業合作、互補及互惠為目標、雙方市場開放內容,宜避免第三方搭便車、應考量雙方產業市場開放,可能對兩岸相關產業衝擊等。
外界質疑,是否因陸方阻撓,導致此次談判未能直接切入農工產品降稅議題,楊珍妮解釋,陸方認為應先釐清產品項目開放原則後,才有利未來雙方出價、要價,因此這次未觸及8000項產品如何分5籃子降稅、產品關稅配額等問題。
吳明機表示,雙方這次先就開放原則溝通,就彼此關切項目交換意見,在釐清哪些產品有互補效益及合作空間後,雙方未來開放意願就有可能提高,有助我方取得較想爭取降稅的項目。
反之,若未釐清進一步釐清兩岸產業合作及互補關係,吳明機說,「雙方在一個斤斤計較的情況」,恐不利於未來協商。
由於陸方認為,兩岸貨貿協議應以「兩岸互利最主要目標」, 盡量避免讓第三方搭便車,因此原產地規則問題再度搬上檯面。
以汽車為例,陸方過去一直不希望外國品牌藉此搭便車,目前尚未點頭開放台灣整車進口,但吳明機不願證實詳細產品項目,僅強調雙方這次就面板、工具機、石化、汽車4大產業、傳統產業、中小企業都有交換意見,為降低第三方搭便車的疑慮及基於談判4原則,雙方各自已調整產品出價清單。
至於原產地規則未來是否趨嚴,吳明機表示,若有助於兩岸產業合作及互補,不見得要設定太嚴格規定,反之,規定可能更為繁瑣,未來將視個案情況。
面對年底將屆,楊珍妮表示,雙方除了再度重申加速貨貿協議協商決心,盼能於今年年底完成外,雙方皆有意願儘速舉行下一次協商,具體安排將由雙方聯繫確認,希望能在年底前開會及談完。10409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