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雙酚A奶瓶 可退2倍金額
2015/9/25 19:56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日前衛福部公布的含雙酚A計4款奶瓶,欲辦理退貨的消費者,可依原購買金額2倍退費;其次,辦理換貨的消費者,可換原購買價格3倍的同公司其它商品。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消保處與新北市政府今天邀請台灣優生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培寶股份有限公司,就衛生福利部檢驗含雙酚A的4款下架奶瓶商品,進行退換貨方案說明,並經消保官協商後,這兩家公司同意消費者可於本年11月30日前選擇以下2個方案退或換貨。
一、辦理退貨的消費者,依原購買金額2倍退費;已辦理退費的消費者,公司將補足差額。
二、辦理換貨的消費者,可換原購買價格3倍的同公司其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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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辦理上開退換貨時,無須檢附發票,僅須將奶瓶帶到原購買店家,或是直接寄到上述2家公司辦理退換貨,業者將承擔郵寄費用。
且此案的2家公司將於9月26日前將相關退換貨說明登載在官方網站,服務專線為0800-281557、0800 -281326。若有任何消費上爭議,還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10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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