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贏梁孟松 台積電:高興司法支持
2015/8/24 17:03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4日電)台積電控告離職員工梁孟松案,最高法院判決梁孟松今年底前不得為三星提供服務定讞。台積電表示,很高興司法機關支持業者捍衛智慧財產權與商業機密的決心。
梁孟松曾任職台積電17年,負責或參與台積電製程的先進技術,擁有多項專利,在民國98年離職。
台積電在101年對梁孟松提起訴訟,提出包括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洩漏台積電營業秘密,不得洩漏台積電人員資訊,促使韓國三星進行惡意挖角,及禁止梁孟松於104年底前為韓國三星提供服務。
法院對台積電告梁孟松一案做出有利台積電的二審判決,同意台積電提出的3項請求。梁孟松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台積電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對於相對細節不便發表意見;若法院能駁回梁孟松上訴,相當高興司法機關能支持業者捍衛智慧財產權與商業機密的決心。
法界人士指出,這起判決對科技業及司法界來說是首例。在這之前,台灣法院從未限制企業高階主管,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之後,還不能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
產業界人士說,這起判決相信可對類似事件起嚇阻的效果,讓有意跟進的人得要三思而後行。10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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