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日產食品輸台加強規範 消基會力挺

2015/5/15 14:0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的政策今天上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支持政府這項規定,並希望政府提供完整保護措施。

消基會今天指出,受311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台灣仍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且自即日起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消基會說,還有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消基會力挺這項保護消費者的政策。10405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