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食品輸台加強規範 消基會力挺
2015/5/15 14:05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的政策今天上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支持政府這項規定,並希望政府提供完整保護措施。
消基會今天指出,受311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台灣仍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且自即日起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消基會說,還有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消基會力挺這項保護消費者的政策。10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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