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雞場丟棄死雞 將嚴懲
2015/3/17 12:25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桃園市有1家肉雞場違法棄置死雞,將由市府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若釐清未依規定通報疫情,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防檢局說,16日桃園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蘆竹區一家飼養約3萬8400隻肉雞規模的雞場,在場旁丟棄大量死雞,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已執行移動管制,並採集場內外死禽檢體,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
防檢局強調,後續將由桃園市政府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執行處分,並依檢測結果釐清該禽場是否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規定通報疫情,違反者可依同法第43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10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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