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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保險準備金 回收門檻拉高

2014/11/2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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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7日電)為了防止發生地震所帶來的災難,金管會厚植地震保險承擔能力,今天預告,地震保險公保組織特別準備金門檻,由承擔限額的2倍調高到3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考量台灣發生多次規模達五級以上的地震,為了厚植地震保險的承擔能力,今天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金管會表示,現在發生地震災難,保險承擔由產險公司、地震保險基金與政府共同承擔新台幣700億元。第1層是由產險公司共同承擔,總金額為30億元;第2層是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170億元、第3層由再保公司承擔200億元、第4層再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160億元、剩餘的140億元則由政府承擔。

金管會預告,未來地震保險共同組織特別準備金收回門檻由承擔限額的2倍提高到3倍。且超過的部分,也僅能夠將多出的金額回收1/15。

簡而言之,就是準備金要高於第1層(保險公司共同承擔)的3倍,保險公司才可以回收充當獲利,如果超過3倍要回收,每年也只能超過部分的1/15。目前第1層已經累積的準備金約48億元,僅只有1家的準備金超過應承擔的2倍,今年也確實有回收。

官員表示,調整之後未來產險公司要回收的機會難上加難。這次的修正預計在民國104年1月1日實施。1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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