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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任職虛報薪資逃稅 涉刑責

2014/8/1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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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5日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未在公司任職支薪,若同意讓公司虛報薪資,以此幫助公司逃漏稅捐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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