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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劇場面臨拆除 文化部公告暫定古蹟解危機

2020/4/2 14:33(4/2 17: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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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日電)台中市「天外天劇場」在台中市政府決議不予指定古蹟後,今天有工人出動機具準備拆除,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接獲通報逕行公告為暫定古蹟,並將公文送達所有權人,解除拆除危機。

天外天劇場是台中市吳姓富豪於1933年出資興建,是當年全台最大的圓形屋頂鋼筋結構建築物,更是地方士紳聚會場所,文史團體多年奔走並將「天外天劇場」提報為文資審議案,全案經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於3月6日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

今天有多名工人出動機具進場準備拆除「天外天劇場」建築物,立委黃國書、台中市議員鄭功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長張祐創及文史團體都到場協調。

張祐創表示,他到場隨即報警制止拆除行動,文化部也逕行公告將天外天劇場列為暫定古蹟,並將公文送達所有權人,在公告暫定古蹟的半年期間不得拆除否則有刑責,必要時文化部可再延長一次。

黃國書指出,由於天外天劇場已有台中市政府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地主的拆除行動沒有違法,但文化部已公告為暫定古蹟,具有法定效力,今天就不能拆除,由於工人受地主委託前來,停工損失他建議可向文化部請求補償。

黃國書表示,對於私有古蹟的保存向來兩難,現行是依公告地價的容積移轉做為獎勵,但誘因不足,他這會期已提修正案,希望容積移轉可依照市價標準以提高獎勵誘因,並由公部門協助進行活化。

鄭功進則表示,市府對天外天劇場的決議是不予指定為古蹟,高達7億元的保存成本,不應轉嫁到私有地主身上。中央或地方政府若真心想保存,就好好協商,比照大智慧大樓的拆除模式,提出具體的價購誠意,而不是放任地方沒落。(編輯:陳俊碩)1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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