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文基法通過後 會強化藝文工作者待遇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文化基本法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未來文化基本法通過後,會從既有法規檢視、強化對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與待遇底線的問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基本法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陳亭妃及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等人也分別提出草案版本,鄭麗君列席備詢。今天初審進度只進行鄭麗君報告及完成詢答,文化基本法草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行政院版本草案條文規範「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張廖萬堅和陳亭妃等人提案版本條文則是主張「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及其經濟狀況,不得低於基本生活所需」,鄭麗君會後回應媒體訪問時,說明立法考量。
鄭麗君指出,在文化基本法研議的過程中,文化部就持續關心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勞動權益保障及待遇不穩定的問題。因為藝文工作者的就業型態有其特殊性,權益及相關待遇問題,需要比較特殊性的考量。
她說,行政院版本的文化基本法草案條文中提出,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對從事文化藝術創作或保存工作,有重要貢獻者,應給予尊崇、獎勵及必要的協助及支持。
鄭麗君表示,如果文化基本法草案通過上述條文,後續也會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進行修法,強化對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的保障。其他法規如有造成對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負面影響,也會配合修正。
她說,例如藝文採購有其特殊性,過去常常壓低基層工作者的待遇,未來文化基本法也會規範由文化部訂定採購辦法,提出參考標準及底線。另外,文化部也會請勞動部就既有的行業類別及相關規範再做檢視。
媒體詢問,是否可能在文化基本法明確規範藝文工作者最低薪資保障,鄭麗君說,文化基本法是上位法,是不是適合用一部法訂定待遇,涉及立法技術以及與既有法規競合等問題。
鄭麗君表示,社會對於重視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的政策目標有所期待,但是仍得透過整個法系、立法技術、政策面及跨部會協助落實,不是靠一部法或一條條文就能夠完全解決問題。(編輯:蘇龍麒)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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