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收賄8億元 被判死緩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9日電)中國金融反腐,前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受賄案去年11月開庭後,今天被法院一審宣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被控收賄折合人民幣1.77億餘元(約新台幣8億元),並曾被中共中紀委指「騙取博士學位」。
中國官媒央視新聞報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張紅力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出,2011至2022年,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7億餘元。
法院認為,張紅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張紅力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3年11月,張紅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5月,中共中紀委在官網公告張紅力被開除黨籍,並指他「騙取博士學位」,這一罕見表述當時曾引起外界關注。2024年11月,張紅力受賄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庭審。
在張紅力之前,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因涉貪10.4億元,於2018年3月被判處死刑,他上訴後改判死緩;前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涉貪17.88億元,他在2021年1月被執行死刑;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建平2018年落馬,他被指涉案金額高達30億元,2024年12月被判處死刑。(編輯:邱國強)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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