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機」3中國公民遣返 民團建議速立難民法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日電)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日前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考慮政治入罪風險,不按原計畫赴北京,滯留桃園機場,盼獲台灣政府協助赴美;3人今由移民署遣返馬來西亞。
移民署今天回應,外來旅客來台轉機,應依其原定航程前往下一個目的地;若未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且未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依慣例及現有法令遣返回上一個航點。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台灣目前沒有難民法,也沒有難民處理程序,遇到由於戰爭、政治迫害等危急狀況來到台灣的個案,根本無從著手,只能按規定遣返回先前出發地;立法院應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處理機制。
施逸翔提到,以目前媒體刊載訊息來看,這3名中國公民有獲得聯合國難民身分,也就是透過審查程序確認其受到中國政府迫害;這3名中國公民的目的地是第三地,傾向暫時停留台灣,如果台灣政府有處理機制,或許可以有較好的、符合人權的、吻合民主法治程序的處理方式。
「遣送回先前出發國家,這其實踩在紅線上」,施逸翔指出,台灣依現有法規將3名中國公民送回吉隆坡,會不會馬國政府又將其送回泰國,他們正是考量泰國、中國走得較近的政治環境選擇離開泰國,也就是最終他們仍很可能被中國政府掌握,儘管台灣政府沒有將他們直接送回中國,「這樣的做法違反不遣返原則」。
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原定搭乘31日下午班機前往北京,由於政治風險考慮,取消赴京計畫。3人自述在中國遭受長年政治迫害,於是到了泰國;後又由於泰國與中國交好不安全,於是轉往馬來西亞。
52歲的田永德在30日自述影片中提到其為「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民主黨成員、人權捍衛者。他表示,先前到了泰國,後來感覺在泰國不太安全,於是轉赴台灣,真正目的地是前往美國。
「我也不是說為了給台灣找麻煩,我是沒辦法,因為我無法得到美國簽證,去不了美國」,田永德在自述影片中提到,由於去不了美國,只能在台灣暫時停留。田永德期望可以暫時在台停留,直到可以前往第三地。
韋亞妮、黃星星為母子,兩人來自中國廣西。「X」社群平台頁面「中國政治犯關注」可查詢到,韋亞妮由於維權屢次被抓,因為轉發酷刑虐待短片,在2015年獲刑4年;2020年11月12日被廣州國安局密押,後被拘捕;2023年6月7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半,同年7月19日刑滿釋放。(編輯:吳柏緯)1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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