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被捕陸稱合法保障權利 陸委會:完全感受不到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4日電)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被中國大陸國安機關刑事拘傳審查,陸方稱有依法保障其各項合法權利。陸委會今天回應,完全感受不到對當事人司法人權的照顧,國人赴陸要有風險評估。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對楊智淵被捕一案進行說明。
馬曉光稱,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這是國家有關部門以涉嫌「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依法追究台灣台獨分子刑事責任的首例案件。
馬曉光還稱,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辦案部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同時,「一如既往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台灣同胞來祖國大陸發展,一如既往有效增進和保障台灣同胞各項合法權益。」
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對中共動輒以國家安全為由,拘禁在中國大陸的台灣民眾,政府絕對反對並表達嚴正抗議。
邱垂正再度呼籲,陸方要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向我方通報,並應保障當事人司法正當程序與應有權益。
他指出,目前為止,政府相關單位尚未接獲陸方通報楊智淵的人身自由限制的情形。
對於馬曉光稱「辦案部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邱垂正則回應:「我們完全感受不到這樣對人權的基本保障與當事人司法人權的照顧。」
他表示,國人去到中國大陸被莫名逮捕,且沒有一個正常的法治程序。陸方應立即就楊智淵限制人身自由的關押地點、其所涉及違反的法令,與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做出完整說明。
邱垂正強調,中國大陸發展的法治程度與司法環境與台灣有極大差異,特別是專制政體對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不足,具有高度風險。國人要做好風險評估,切勿輕易涉險。
他並強調,中國大陸內部對台商、台灣人,其政治要求越來越明確。國人赴陸不僅須考量生活適應、法律與台灣差異,也有政治方面的風險。(編輯:楊昇儒)1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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