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RCEP成效差 不如各國互簽雙邊協定
(中央社台北2日電)全球規模最大的自貿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生效至今已7個月,批評者分析,因RCEP涵蓋的範圍不夠全面,若參與其中的會員國也各自洽簽雙邊經貿協定,成效會更好。
據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今年2月間刊登中新社專訪華中科技大學教授陳波的分析,他說,中國推動的RCEP堪稱全球最大的區域自貿協定,並擴大中國的自貿網絡。
香港「南華早報」(SCMP)今天報導,參與RCEP的國家包括中國及亞太地區的14國,號稱涵蓋全球將近1/3的人口,占全球GDP的規模約30%,儘管如此,若干專家卻說,亞太地區的經貿只靠RCEP是絕對不行的。
致力於推動互惠與永續全球貿易的香港辛里希基金會(Hinrich Foundation)資深研究員歐爾森(Stephen Olson)說:「對於各會員國而言,RCEP並未帶來顛覆性改變,而且是一份格局小又造成諸多障礙與限制的協定。」
他表示:「多國已施行獲利程度(與RCEP)相同或更佳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而RCEP的主要好處在於,提供單一框架釐清這些南轅北轍的協定。」
像是亞洲開發銀行(ADB)就提到與RCEP在今年元旦同時生效的中國與柬埔寨自貿協定,並說中柬兩國洽簽的這份雙邊協定在關稅優惠方面,提供更優的利多。
亞洲開發銀行經濟研究與區域合作部經濟學家克瑞維里(Pramila A. Crivelli)上月在ADB的官網發表專文說,中國與柬埔寨的雙邊協定賦予更勝於RCEP的關稅自由化。
她說:「在中柬自貿協定的架構下,超過90%的項目實施零關稅,但是在RCEP的範疇,得需時20年才能達到同樣的百分比。」
新加坡顧問機構亞洲貿易中心(Asian Trade Centre)創辦人兼執行長艾姆斯(Deborah Elms)說,自2012年展開RCEP的磋商以來,多數會員國持續提升彼此之間的雙邊協定,或者至少展開雙邊磋商。
她還說:「常見雙邊達成具體承諾卻不願意與更大範疇的群體分享,參與RCEP的會員國,已具備優於和可提升為勝過RCEP的自貿協定。」
光就中國而言,中國早已和由10個會員國組成的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及其他的RCEP會員國如日、韓、澳、紐與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正與韓國展開雙邊協定第2階段的協商。
克瑞維里指出,中柬兩國自由貿易協定的「更自由屬性」已使紡織產業受惠。以中國的進口商品價值而論,紡織業的占比最大。
她說:「自中柬兩國的雙邊自貿協定生效,已取消柬埔寨紡織品9/10的關稅,但是在RCEP架構下,這個豁免的比例還不到1/2,像是編織與鈎織品,在兩國自貿協定架構下已減至(零),但是在RCEP架構下還得15年。」
此外,美國前總統歐巴馬2016年曾投書華盛頓郵報細數RCEP的缺陷,包括無法防止不公平競爭,包括政府補貼、國營企業等;無法保護網路自由與開放;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當然更無法履行員工權益、環保等高標準。
另據自由亞洲電台(RFA)去年元月間的報導,RCEP的爭端解決機制有缺陷,韓國首爾國立大學國際法教授李在民檢視RCEP的章程指出,涉及投資的篇幅雖延續現有國際投資協定,但相較其他國際投資協定條款太簡略。
他說,雖然這個篇幅明確定義投資和投資人及實質性投資等條款,為國家間爭端的解決提供適用方案,但並未落實投資者與國家間爭端解決機制,包括越南外交學院國際法學院副院長崔海顏也有同樣看法。
崔海顏還說,RCEP針對柬埔寨、越南、寮國和緬甸等低收入國家明訂特殊和差別待遇條款,但給予這4國特殊待遇,可能會大幅削弱其他締約國資方的投資意願。(編輯:曹宇帆/唐佩君)1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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