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香港必須廢止國安法
(中央社日內瓦27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天對香港人權惡化發出警訊,特別呼籲香港廢除北京當局兩年前實施的全面性國家安全法。
法新社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表示,委員會「對過度廣泛解讀和任意實施國安法深感關切」。
委員會在報告中說,香港應該「採取具體措施廢除目前的國安法」,同時不予執行。香港政府則嚴厲抨擊這份報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督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的實行情況,由18名獨立專家組成,屬聯合國任命,但不代表聯合國發言。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指出:「自2020年頒布國安法以來,據稱有超過200人以危及國家安全為由遭到逮捕,其中包括12名兒童。」
香港2019年掀起大規模挺民主的抗議浪潮,當局在全面鎮壓示威活動時,於2020年頒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宣告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從事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為犯罪行為。
國安法生效後,反對派遭到瓦解,多數民主派主要人士逃出香港、遭到解職或監禁。
由於中國未認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不審查中國狀況,但1997年香港主權從英國移交給中國後生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立了香港的半自治狀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據此在香港實行。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說,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持續發出無事實根據的批評,令當局十分失望。
他說:「許多(香港)人民在2019年6月到2020年初發生嚴重暴力衝突期間無法享受到權利與自由,應強調頒布國家安全法是為了恢復民眾的權利與自由。」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報告結論中感嘆,國安法不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在「未與(香港)公眾和公民社會協商的情況下」制定。(譯者:張曉雯/核稿:曾依璇)1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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