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 警接報後28分鐘到現場判被毆者輕傷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唐山打人事件震驚中外,相關部門今天公布事件調查進展,指當天民眾報警後28分鐘,民警才到達現場,並判被圍毆女子僅屬輕傷;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長被免職,局長等5人正受查。
根據河北省公安廳今天通報有關唐山打人案的調查進展,指7日43歲的陳某亮等4人從江蘇駕車至河北唐山,與41歲的陳某志等人合謀進行網路賭博洗錢違法犯罪活動。
10日凌晨陳某志等5人與陳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聚餐飲酒,2時40分陳某志騷擾下班後在同店就餐的31歲女子王某某,陳遭拒後與其他人毆打王某某及25歲女子劉某某等4人,7分鐘後逃離現場。2時55分4名受害人被送院。
通報表示,2時41分接獲群眾報警後,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及輔警於3時9分,即接報28分鐘後才到達現場。其後涉案7男2女被捕。
通報又表示,20日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發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書,指被打的王某某與劉某某僅屬二級輕傷,另外2名女子屬輕微傷。
不過,根據網路影片,事發時女子被多名男子圍毆,有人被拖到店外人行道,被多名男子持續痛毆踢打,有人混身是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但多名惡男仍持續施暴,也有男子拿起椅子朝女子丟過去。
通報又提到,公安機關在偵查此案中發現,陳某志等人涉及其它追債打人案,及在唐山市某酒店網路賭博洗錢犯罪活動,涉及人民幣66.03萬元(約新台幣293萬元)。
通報指出,公安警務督察部門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對事件中出警不及時,執法不規範及嚴重違法深入調查,唐山市公安局對路北分局副局長李某免職。
央視網今天報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正接受廊坊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胡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長范立峰,正分別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區紀委監委、唐山市豐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編輯:陳沛冰/呂佳蓉)1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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