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必須堅決防止兩極分化 促進共同富裕
(中央社台北15日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表示,當前全球收入不平等問題突出,一些國家貧富分化,中產階層塌陷,導致社會撕裂、政治極化、民粹主義氾濫。中國必須堅決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共同富裕。
他強調,中國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
習近平要求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逐步縮小。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縮小到合理區間。
習近平8月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10次會議提出共同富裕後,求是雜誌今天發表習近平的文章「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披露更完整的論述。
習近平提到,促進共同富裕,要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幸福生活都是奮鬥出來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勞智慧來創造。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動高質量發展放在首位,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增強致富本領。要防止社會階層固化,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避免「內卷」、「躺平」。
二、堅持基本經濟制度。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大力發揮公有制經濟在促進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同時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同時要強調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靠偏門致富不能提倡,違法違規的要依法處理。
三、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要建立科學的公共政策體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時,也要看到,中國發展水平離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要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不要好高騖遠,吊高胃口,作兌現不了的承諾。政府不能什麼都包,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即使將來發展水平更高、財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過高的目標,搞過頭的保障,堅決防止落入「福利主義」養懶漢的陷阱。
四、堅持循序漸進。共同富裕是一個長遠目標,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對其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要有充分估計,辦好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一些發達國家工業化搞了幾百年,但由於社會制度原因,到現在共同富裕問題仍未解決,貧富懸殊問題反而越來越嚴重。要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習近平稱,總的思路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在「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方面,習近平提到大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工人、中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進城農民工是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組成、來源,要幫助他們。他並要求適當提高公務員特別是基層一線公務員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基層職工工資待遇。
在「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方面,他提到在依法保護合法收入的同時,要防止兩極分化、消除分配不公;要合理調節過高收入;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要加強公益慈善事業規範管理;要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加大對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清理借改革之名變相增加高管收入等分配亂象;要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堅決遏制權錢交易,堅決打擊內幕交易、操縱股市、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
習近平稱,經過多年探索,對解決貧困問題有了完整的辦法,但在如何致富問題上還要探索積累經驗。要保護產權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法致富。「要堅決反對資本無序擴張,對敏感領域准入劃出負面清單,加強反壟斷監管」。同時,也要「調動企業家積極性」,促進各類資本規範健康發展。
他指出,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農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緊,但不宜像脫貧攻堅那樣提出統一的量化指標。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對易返貧致貧人口要加強監測、及早干預,對脫貧縣要扶上馬送一程,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和新的致貧。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產業化,盤活農村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使更多農村居民勤勞致富。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編輯:楊昇儒)1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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