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NGO等中國第三次分配要角已失靈活性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官方近期提及「三次分配」,其中鼓勵高收入者捐贈的「第三次分配」受關注。學者王信賢分析,企業及NGO是第三次分配的要角,但在官方打壓下,已有喪失靈活性等問題。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上提到「共同富裕」時,提到「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並提及「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三次分配最早由中國經濟學家厲以寧提出,第一次分配是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指政府著重公平原則,透過稅收等方式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透過個人自願捐贈,所進行的分配。
其中,關乎高收入人士及企業捐贈議題的第三次分配,格外引發各界關注。
專研中國大陸社社會議題的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王信賢今天接受中央社採訪時指出,第三次分配的要角是私人企業與非政府組織(NGO),然而習近平上任後接連的壓制措施,讓這些角色喪失靈活性。
王信賢以中國大陸政府2016年通過「慈善法」為例,指出「慈善法」第15條要求不得從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然而相關定義的詮釋權卻掌握在中共手中,讓企業或NGO在從事公益工作時「綁手綁腳」。
另外,王信賢也針對NGO分析,中國大陸政府2016年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辦法後,許多原本在中國大陸關注兒童教育、婦女等議題的境外NGO紛紛選擇撤離,剩下的大部分是由官方領導的「官辦非政府組織」(GONGO)。
王信賢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便第三次分配是由NGO及企業來執行,但仍然是在黨跟政府的管理下進行,屬於官僚思維的導向,讓第三次分配「跟第二次分配意思是一樣」。(編輯:張淑伶)1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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