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法或試點 中國緩推房地產稅但打房基調不變
(中央社記者沈朋達上海15日電)中國4月將房地產稅改革納入「十四五」規劃中,但立法進度不明。近期官方召開的座談會重點開始談到「試點」,分析指在立法困難下,官方可能先擴大在地方的試點再行立法。
而從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和官方媒體近期的表述來看,中國規範房地產市場、預防泡沫化的目標仍未變。
中國財政部財稅司長王建凡4月在一場有關「十四五」規劃的記者會表示,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中國早在2013年就表示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但多年來仍未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中國經濟週刊」引述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朱廣俊說,官方以「積極穩妥」表述改革有兩層含義:一是強調非常重要,二是難度很大。他說,房地產稅除涉及民眾利益,也涉及中央和地方利益。
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4月中公布的年度立法工作規劃中,並未提到房地產稅。之後,相關部門曾召開多次座談會,但立法進程仍不明。
不過,5月11日的座談會卻略有不同。不同於以往聚焦於立法的座談會,這場由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與稅務總局在北京召開的會議,提到了聽取官員和專家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的意見。
財政部過去表明房地產稅改革原則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而本次座談會是否意味改革將改由擴大試點著手,專家有不同意見。
報導引述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施文潑表示,房地產稅立法涉及面較大、稅種多且雜,立法時間又長,不排除全國人大將授權部分地方政府展開相關試點,累積經驗。
中國以往已有相關試點。2011年,上海和重慶試點徵收房產稅,但只涉及「房產」而不包括「地產」,意即不涉及土地,和本次房地產稅的內容不完全相同。
至於哪些省市可能會實施下一輪試點?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偉表示,被列為「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深圳,和被確定為「自由貿易港」的海南,可能較適合推行試點。
但朱廣俊認為,按照「立法先行」的原則,房地產稅改革仍應首重立法。
無論現階段改革的重點是立法或是試點,中國官方抑制房地產金融化的目標都未改變。
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10日在上海舉行的陸家嘴金融論壇談到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時,強調炒作外匯、黃金等期貨的人難以發家致富,「正像押注房價永遠不會下跌的人最終會付出沈重代價一樣」。
郭樹清一席話後,中國住建部主管的「中國房地產報」12日刊登「炒房者是時候放棄幻想了」一文,強調監管層對房價調控的信心堅定,不排除會有政策陸續公布,「房地產作為資產增值套利的工具時代,即將正式結束」。(編輯:楊昇儒)1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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