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對土地出讓收入出手 市場關注
(中央社台北14日電)明年起,中國地方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將劃歸稅務部門徵收。這項消息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去年土地出讓收入高達人民幣8.4兆元(約新台幣36.2兆元)。
陸媒「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報導,外界不只關注稅務徵收土地出讓收入可能帶來的影響,也關切規模龐大的土地出讓收入本身。不斷創新高的土地出讓收入被視為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2015年以來,土地出讓收入穩步增長,占中國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一路上升,2020年達8.3%。
中國財政部數據顯示,202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8兆4142億元,年增15.9%。2021年預計將與2020年基本持平。
報導引述粵開證券研究院數據顯示,土地出讓收入中約52%用於徵地和拆遷補償,約23%用於土地整理支出,約11%用於城市建設支出,約1%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際可完全可支配的財力占比不大。
與此同時,不同省份土地出讓收入差異也較大。
據粵開證券研究院數據,2019年,江蘇、浙江土地出讓收入居全國前二,都超過8000億元。山東以6086億元位居第三,廣東以5529億元緊隨其後。這些省份均位於東部,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規模位居全國前列。
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占當地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可以視為土地財政依賴度,比重越高依賴度越高。2019年土地依賴度位居前列的省份分別是浙江、安徽、江蘇、山東、江西、貴州、湖北等地,這些地方土地財政依賴度在90%至120%。
粵開證券研究院副院長羅志恒認為,東部經濟發達、土地市場活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土地出讓金收入占比較高;西部和東北地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占比偏低,自身財政能力較弱,依賴中央轉移支付及稅收返還。
今年7月1日起,中國政府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雲南以省(區、市)為單位展開土地出讓金徵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試點。其中,土地財政依賴度排名居前列的浙江、安徽納入了試點範圍。
報導說,一些地方高地價推高了房價,地方藉土地變相融資推高債務以及部分土地徵收拆遷補償不合理等問題,使得土地出讓收入制度受到質疑。一些人誤以為這次稅務徵管土地出讓收入意味著土地出讓收入制度終結。
第一財經引述財稅專家說,稅務徵管土地出讓收入只是徵管職責調整,有利於徵管更加高效規範,不影響土地出讓收入制度。這一制度不會終結,會進一步優化完善。(編輯:周慧盈/吳柏緯)1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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