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管局工會播放六四影片 遭電檢處上門警告
(中央社台北27日電)香港醫管局員工陣線指控5名電影檢查處人員,傍晚突襲該會辦公室,警告他們放映兩部「六四」影片,已經違反「電影檢查條例」,過程中還拍攝辦公室同事與文宣,並獲到場警方偏袒處理。
醫管局員工陣線強烈譴責電檢處及警方今天的處理手法,並質疑這是國家機器聯手打壓民間關注「六四」事件。
據醫管局員工陣線臉書專頁發布,今天傍晚,5名電檢處人員突襲該會辦公室,警告放映六四影片「我畢業了」及「動詞變位」違反「電影檢查條例」,並要求提供「動詞變位」放映的資料。
過程中,電檢處人員給予一封信件,指工會播放的兩部電影須申請電檢處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方可上映,否則有機會觸犯「電影檢查條例」。
信中強調,電檢條例第7條明訂,任何人上映影片,而該影片未獲發給豁免證明書或核准證明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一年。
據發布,電檢處職員在過程中拒絕出示職員證,還在未經允許情況下於拍攝工會同事及文宣。工會人員多番追問電檢處拍攝原因,並要求其刪除照片,但遭電檢人員拒絕及報警處理。
過程中,醫管局員工陣線成員多番追問「電影檢查條例」細節,包括放映網上公開資源是否違例,電檢人員拒絕回應並指要等候警察到場,聲稱警方將闡釋有關條例。
據發布,警員到場後,該會表明要求相關人士刪除照片,但有警員表示既然有開門就可拍照,後來更有約10名警察到場支援。經過一番擾攘後,警方放走電檢處人員,並向工會人員稱若有疑問可根據報案編號打給警方詢問。
醫管局員工陣線今晚發文強烈譴責電檢處及警方處理手法,指電檢人員傳遞警告訊息並無必要拍攝本會同事及其他物品,而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拒絕回應與電檢條例相關問題,其行為與職責不符,動機令人懷疑。而警方浪費大量警力,以調停為名,放人為實。整起事件令人懷疑國家機器聯手打壓民間關注「六四」事件。
公開訊息顯示,醫管局員工陣線已於22日舉辦六四紀錄片「我畢業了」放映會,並預告將在29日舉辦六四電影「動詞變位」放映會。
香港支聯會今天稍早表示,已收到警方的反對通知書,以預防及控制疾病法令為由,反對支聯會計劃於5月30日舉辦「毋忘六四」大遊行,以及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編輯:楊昇儒)1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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