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案3嫌各判3至4月徒刑 林榮基:代價太小
2020/11/18 12:30(12/6 16: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8日電)銅鑼灣書店店主林榮基4月間在北市遭潑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傷害罪各判3名嫌犯3至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林榮基認為,對嫌犯來說代價太小,「他們可以一犯再犯」。
林榮基今年4月21日上午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時,突遭潑漆。警方隨後陸續在高雄將涉案的主嫌鄭啟龍及曾士晟、曾士峰兄弟拘提到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則依傷害罪,判鄭啟龍4個月徒刑,曾士晟、曾士峰各3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林榮基在判決出爐後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對鄭男及曾姓兄弟來說,被判刑3至4個月,「跟放假一樣」,而且對嫌犯們而言,這也是可以預知的後果。
林榮基提到,在他遭遇潑漆後,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義務律師黃國桐在台開設的「保護傘」餐廳,10月間也遭潑穢物,而這些嫌犯可能都有「中資、紅資或共產黨」提供資金支援犯行。
林榮基認為,台灣法律對相關行為的嚇阻作用不大,「對他們(指嫌犯)來說代價太小,這個判刑無用,他們可以一犯再犯,往後還會再發生」。(編輯:沈朋達)1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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