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考大學誤人一生 中國刑法將首訂罰則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3日電)鑑於中國高考(大學入學考試)冒名頂替現象始終存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的刑法修正案終於要訂立罰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指使他人冒名頂替者也從重處罰。
不過,中國網友對這項刑法修正案的反應分歧。有人表示,以往發生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讓被頂替者的人生整個黯淡下來,甚至發生悲劇,刑法增列罰則算是亡羊補牢。
但也有人認為,往例證明,高考冒名頂替足可毀人一生,十分缺德,且對辛苦培育被頂替者上大學的家人也不公平。但修正案只判3年,刑度實在太輕,10年都不為過。
新華視點報導,上述增列內容是中國刑法修正案的草案二審稿,今天被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議審議。報導提到,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已引起中國全社會關注。
根據報導,這項刑法修正案的草案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報導指出,草案提到,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冒名頂替行為者,依照前述規定從重處罰。
中國高考競爭激烈,但歷年來不時出現冒名頂替案例。最近的案例,是山東冠縣考生陳春秀在2004年高考遭人冒名頂替,被迫前往外地打工,日後成為電子廠工人及餐廳服務生,如今擔任幼兒園教師。
而冒名頂替陳春秀的是另一名考生陳雙雙,進入山東理工大學就讀,畢業後回到冠縣,在煙莊街道辦事處審計所任職。但今年2020年5月陳春秀參加完成人高考後,才赫然查到自己在山東理工大學的學籍和學歷。
經過調查,當年陳雙雙的父親花費人民幣2000元,委託中間人冒名頂替陳春秀。事後,陳雙雙已被街道停職,但她與父親並是否被追究刑責,未見公開報導。(編輯:翟思嘉)1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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