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表態不簽確認書 指選舉資格關鍵在北京
(中央社台北18日電)香港立法會選舉今起提名,選委會公告,獲提名者必須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不過,參選的黃之鋒和岑敖暉已表明不會簽署「確認書」。
在民主派初選中成為九龍東「票王」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在社群平台臉書(Facebook)上發布6點聲明,表示自己選擇不簽署確認書。
身為曾經被取消參選資格者(DQ),黃之鋒深信北京是否會批准他「入閘」成為候選人,重點根本不在於報名時是否簽署這份文件,而需考慮國策外交問題。
他也表示,民主派各初選出線人的風險評估各有不同,大家對是否簽確認書也許不能在短時間內達共識,他衷心希望不要因此互相批評或藉機攻擊民主派,最重要的是能夠互相尊重,「簽署,不代表放棄抗爭意志,拒簽,亦不代表辜負選民托付」。
黃之鋒也強調,從沒看輕過自己會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可能,而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以後,對他來說,更擔憂的是要面對被消失、被送中和被無期還押的可能。從港區國安法通過至今,他還能健在,已是得來不易。
明報報導,在民主派初選功能組別區議會(二)中獲得近13萬票、得票排第2位的岑敖暉,也在臉書表明將不會簽署確認書。
岑敖暉說,小規模的DQ已成定局,這次立法會選舉關鍵是「極權會用怎樣醜陋的手段,去干預選舉」、「香港人民的意志有否大得在國安法下、在不可能的情況下,創造出35+(議席過半數)的可能」。
香港選舉事務處昨天公告,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提名期自7月18日開始,至31日結束。
選舉管理委員會15日以發言人名義指出,「立法會條例」規定,獲提名的候選人必須於提名表格內簽署一項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否則不屬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編輯:張淑伶)10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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