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長:警隊成立情蒐新部門 執行國安法
2020/6/10 16:26
(中央社台北10日電)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將成立一個由警務處長指揮,具情蒐、調查和培訓能力的新部門以執行港版國安法。他指出,北京中央的國安機構有更強的情蒐和分析能力,能協助香港了解全局。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訂「港版國安法」,但法案細節仍不明朗,外界關注未來法律生效後,將由哪些部門負責執法。
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指出,警隊將成立專責部門,學習如何將港版國安法運用在實際狀況,並收集相關非法活動、行為的情報和證據。一旦法律生效,這個部門會立刻運作。
他表示,這個新部門會有情報蒐集、調查和行動能力,也會為部門制定長期發展策略。
李家超指出,目前正逐步組建這個新部門,一開始只有幾名警官,未來團隊會持續擴大,也會研究從其他5個紀律部隊調派人員的可能性。除警隊外,保安局轄下還有海關、入境事務處、懲教署、政府飛行服務隊和消防處等紀律部隊。
報導稱,港版國安法草案中載明,北京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依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履行職責。
李家超對此表示,他對警隊的執法能力有信心,但國家安全是相對複雜的課題,「我相信大陸當局有更廣泛的情蒐網絡,和更強的分析能力」;他指出,北京中央對整體情勢有「直升機的視野」,可以幫助香港了解全局。
不過,李家超拒絕透露中央國安部門和香港警方合作的細節;他僅強調,所有在香港執法的人員,都須遵守無罪推定、行使緘默權和可聘請律師等普通法原則。
他也表示,澳門在2018年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是香港在執行港版國安法的一個參考。
澳門的國安委員會以澳門特首為主席,警察、司法等部門官員都是成員,每年開會兩次,協助政府協調維護主權、安全和增進國家利益的工作。(編輯:沈朋達/林克倫)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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