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不受限基本法22條 可在港行使監督權
(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中國港澳辦與中聯辦連日批評香港泛民派拖延立法會內委會主席選舉,遭質疑干預香港事務。中聯辦今天在官網刊文聲稱,中聯辦和港澳辦不受基本法22條限制,有權代表北京行使「監督權」。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北京中央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日前各自以發言人名義發表談話,譴責泛民議員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出主席,癱瘓議會正常運作。泛民則指,根據基本法,此事屬於香港內部事務,既非國防也非外交,兩辦是踐踏「一國兩制」。
香港基本法22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香港中聯辦今天在官網刊發「發言人答記者問」聲稱,港澳辦和中聯辦是北京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所以「當然有權」代表北京中央,就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
聲明再次點名內委會副主席、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等人,一再「惡意拉布」(杯葛議事),「顯然違背了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職責」,中央不能坐視不管,必須過問和監督。
中聯辦稱,郭榮鏗已經違反就職時的宣誓,更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相信港府「有關方面」可以依法依規「妥當處理」,確保立法會正常運作。
另外,路透社日前在報導中引述3名香港資深法官說,香港司法獨立受到北京領導層的攻擊,形容香港的司法獨立「為生存而戰」。
中聯辦今天則宣稱,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北京從未干預香港法院審判,「如果再有人或媒體惡意炒作這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話題』,就是別有用心,惟恐天下不亂」。
中聯辦聲明最後提及,香港立法會議員忠誠於國家亦是「必然要求」,但有部分議員「公然勾結外部勢力」,「談何『盡忠職守』,遑論『服務民眾』」,奉勸他們不要再損害香港利益、國家安全,「否則,最終總要為自己的行為『埋單』」。(編輯:繆宗翰)1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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