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可能4月出獄後移往濟南監視居住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可望在4月5日刑滿出獄,但因為他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附加刑,出獄後恐將被移往戶籍地山東省濟南市監視居住,不能返回北京家中重獲自由。
2019年1月28日,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他是「709案」數百名涉案維權人士中,最後被判刑的在押人。
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指出,連同此前被關押近4年,她的丈夫將於4月5日刑滿出獄。
李文足24日在推特公布王全璋寫給她的信。王全璋在信中表達對出獄後的想望:「我最希望出去的時候,沒有人管、沒有人找我們,我倆開始以前的生活。」
但王全璋寫道,按照「規定」,他應該回戶籍地、住所地(濟南);他在濟南還有一套房子,雖然偏僻,畢竟是自己的窩,回到那裡是名正言順的,租的房子根本靠不住。而且出去後,有一大堆事需要處理,首先是要拿到身分證,如果丟失也要在濟南補辦。
王全璋並向妻子表示,如果在北京住得還算順利,就先在那裡住著,「孩子需要一個安定的場所,不想讓孩子在無形當中遭受到壓力」,表達希望妻兒不要離開北京到濟南。
王全璋字裡行間已抱定將去濟南。他請李文足聯繫朋友,幫忙採購一些基本生活用品,並繳交濟南房子的物業費、水電費;還交代如果(武漢肺炎)疫情沒有徹底結束,就不要來接他出獄。
對此,李文足表示,她曾去臨沂監獄與王全璋8次會面,此前收到7封家書,王全璋當面所言和信上所書,都遮遮掩掩、顧左右而言它。只有這封信讓她感受到丈夫的內心,卻也令她百感交集。
李文足說,王全璋曾告訴她,監獄領導說「出獄後必須把他送到濟南,還要被監管一段時間」。看到王全璋的信,她明顯感覺到丈夫仍受到極大的威脅,萬般無奈才對她說出此話(出獄去濟南)。
李文足為此發文質疑當局:「誰說是這樣的規定?在709案瘋狂抓捕律師和維權人士的時候,你們有一點點符合法律的地方嗎?」
她氣憤表示:「按照那個枉法的判決,王全璋4月5日就自由了,誰還阻止王全璋與家人團聚,天理難容!」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王全璋出獄後,恐將被限制居住在濟南並喪失大部分自由長達5年。
中國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除了喪失選舉、被選舉權,不能擔任公職與國企、民企、人民團體領導外,還被剝奪「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根據中國人大網「法律問答與釋義」,「剝奪政治權利」是服完主刑後才開始起算,並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
「709案」另一名維權律師江天勇此前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2月28日,江天勇刑滿出獄後,立刻被河南公安帶走,並稱他「被判了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
江天勇迄今形同被軟禁在戶籍地鄭州,出門探望家人都有國保人員監視。(編輯:楊昇儒/曹宇帆)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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