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禁蒙面法 香港部分示威者宣布成立臨時政府
(中央社台北5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引發港人上街抗議,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場中庭集會,現場齊聲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並高喊「香港人,反抗!」
這份「香港臨時政府宣言」是由香港網友在連登討論區發起,昨晚在馬鞍山的新港城中庭、荃灣的荃新天地外等地,均有數百名反送中示威者齊聚同聲「宣言」,並高呼口號,目的是藉此否定港府的合法性。
「宣言」全文近900字,前3段強調「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此外,「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全人類某此不可剝奪之權,包含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之權」;政府一切之權力,乃源於人所賦予之權。政府如破壞以上原則,則人民有絕對之權力推翻及建立。
「宣言」指出,如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對香港人民的訴求視若無睹,不斷剝削人民之權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進一步剝奪人民之自由。
「宣言」表示,港府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我等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宣言」最後還以「香港臨時政府」名義宣布7項訴求:
1.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2.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3.各部門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4.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3年內完成選舉。
5.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6.「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7.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3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70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12席,九龍東10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18席。(編輯:林克倫)1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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