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無權下令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2019/9/11 14:49
(中央社台北11日電)港媒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一個司法覆核申請,並表示是否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政治決定」,法庭依法無權成立或迫使行政長官成立調查委員會。
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民衝突,是「反送中」運動「五大訴求」之一,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至今拒絕設立。
綜合港媒報導,市民郭卓堅和葉慶祥日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下令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今天早上被高等法院拒絕。
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表示,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委任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在行政長官手上,法庭無權成立或迫使行政長官成立調查委員會。
判詞強調,根據現在香港情況,是否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是一個「政治決定」,法庭已多次重申,申請司法覆核的功能並不是要解決政治議題。申請人試圖要求法庭作出政治決定,但法庭無權這樣做,因此拒絕司法覆核申請。(編輯:楊昇儒/翟思嘉)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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