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外國議會不應干預特區內部事務
2019/9/9 00:47
(中央社台北9日電)針對8日有示威者到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請願,促請美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港府發言人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8日晚間發布新聞稿,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提及「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銅鑼灣書店事件及出口管制等事項,逐一回應說明。
發言人指出,行政長官已在9月4日宣布,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此前,港府已經多次明確表示,有關修例的一切工作已完全停止。
至於銅鑼灣書店事件,發言人表示,「基本法」只授權香港的執法機關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執法;香港以外的執法機關,包括內地(中國大陸)和海外的執法機關,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無權執法。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嚴格按照「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處理香港特區的事務,絕不允許「跨境執法」;就有關銅鑼灣書店事件,香港警方未發現證據顯示有「跨境執法」情況。
此外,香港作為單獨的關稅地區和擁有貿易自主,是由「基本法」第116條及第151條所賦予,絕非其他國家施予;香港有極大的自身利益維持高度自治,以保障「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利益。
發言人重申,自回歸(主權移交)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
發言人強調,人權和自由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亦必定全力維護。(編輯:林克倫)1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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