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力推社會信用體系 陸媒直言弊病多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2日電)中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已有約20個城市訂立評分指標,和使用公共服務的優惠與懲罰掛鉤。財新網報導指出,許多評分和個人信用沒有關係,而且容易造假、尋租,產生許多弊病。
蘇州「桂花分」、杭州「錢江分」、廈門「白鷺分」、福州「茉莉分」等,這些都是地方政府對市民信用評價的體系,報導指出,全中國已有約20個城市推出這樣的信用分數制度,和入學政策、圖書館服務、租房優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掛鉤。
然而,有別於當前國際上將徵信訊息主要應用在金融活動和商務往來,中國地方政府收集的個人訊息和應用領域遠超過此範疇。
今年3月,杭州地鐵規定,逃票3次會納入個人信用資訊檔案;去年10月,北京規定在室內公共場所吸菸,除了有高額罰款,還會把處罰訊息納入個人與工作單位的信用資訊檔案。
報導引述專家意見認為,把交通違規納入個人信用評分,是對當事人二次處罰,既沒有法律依據,和信用也沒有關係。反過來說,因不想在個人信用裡留下紀錄,當事人交通違規而行賄警方「銷單」的可能性更大。
想提高信用分數,可以多從事公益活動,像是捐血、當志工等。但一名中國人民銀行徵信局人士表示,這些都可以造假,和個人信用也沒有關係。
最爭議的是,率先推出個人信用評分系統的江蘇徐州市雎寧縣,把圍堵黨政機關、企業、陳情鬧事等紀錄納入個人信用扣分事項,作為管理手段。
法律界人士並質疑,即使一個人在某領域被罰,譬如多生一胎但沒有繳足罰款,但因此限制此人在其他領域的基本權利,作法有失公平。
此外,濫用社會信用體系,也可能使真正的監管問題被忽略。
前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副主任汪路曾撰文指出,大力倡導社會信用體系的負面作用之一,是給一些行業監管者不作為、推卸責任的藉口,他直言,「指望社會信用體系或徵信體系可以包治社會百病,這不僅天真,不切實際,而且有害」。(編輯:陳家倫)1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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