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衝突 梁天琦暴動罪不成立
2019/3/23 11:23(3/23 11:51 更新)
(中央社台北23日電)在香港備受注目的2016年旺角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暴動等罪,陪審團昨天裁定,梁天琦於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不成立,但此前因其他罪名遭判6年,他未獲當庭釋放。
梁天琦2018年被判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等罪成立,判監6年,但陪審團當時未能就他與另外兩人在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故安排重審,與綽號「美國隊長」的被告容偉業和袁智駒的案件合併審理。
綜合明報等港媒報導,經逾43小時的商議後,5女4男陪審團於22日中午裁定,梁天琦和其他兩名被告李諾文和林傲軒在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不成立。
聞判「無罪」一刻,法庭內傳出笑聲和哭聲,梁天琦露出燦爛笑容,李諾文不禁即時拭淚;林傲軒步出法庭後,在眾人面前與妻子擁吻。
梁天琦先前因已承認一項襲警罪,另一項涉亞皆老街的暴動罪成立,遭判6年,因此在22日的庭審結束後,仍須返回監獄服刑,預計2022年1月19日出獄。
容偉業有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成立。此外,陪審團未能就容偉業被控的非法集結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押後至4月4日聽取求情。
另一被告袁智駒在案件開審時,已承認兩項涉砵蘭街和山東街的暴動罪以及一項縱火罪。
2016年農曆年間,被視為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在旺角發起集會,期間演變成肢體衝突,集會者以磚頭攻擊員警,導致超過100人受傷。(編輯:陳家倫/楊昇儒)10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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