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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網路訛詐 公安部:三類成員四盈利模式

2018/12/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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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公安部今年加大力度打擊自媒體「網路水軍」訛詐案,迄今已關閉大V帳號1100多個,並歸結出自媒體水軍的3類成員分工、4種訛詐盈利模式,以及4大犯罪運作特點。

央視新聞引述公安部報導稱,為切實維護網路安全和民眾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公安部成功偵破自媒體「網路水軍」團夥犯罪案件28起,抓獲嫌犯67名,關閉涉案網站31家,關閉各類網路大V帳號1100多個,涉及被敲詐勒索的企事業單位80多家。

報導指出,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自媒體「網路水軍」人員構成相對複雜,概分3類。一是核心人員,主要包括網路公關公司及其雇用的「寫手」和「水軍」。

網路公關公司是網路水軍的幕後老闆,負責接受客戶請求,策劃組織網路炒作、有償刪帖等活動。「寫手」熟悉網民心理,專職撰寫、提供炒作素材;「水軍」是網上炒作活動的具體實施者,以網上有償發帖牟利。

第二是上游人員,即網路水軍業務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廣告商、委託人、爆料人。廣告商透過「水軍」炒作提高其投放廣告的點擊量;委託人、爆料人提供炒作素材,透過水軍攻擊炒作指定單位、人員,達到某些訴求。

第三是下游人員,即網路水軍業務的「輔助實施者」,主要由專業推手、小型非法網站運營者和知名網站「內鬼」構成。

專業推手多是網路「大V」、「網紅」等,借助自身在粉絲中的影響力,為炒作活動助威。小型非法網站運營者、知名網站的編輯或版主等「內鬼」,主要協助網路水軍刪除或置頂帖文,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至於自媒體網路水軍的盈利模式,主要有4種:第一種是有償刪帖。先非法建立小型網站,針對地方企事業單位、個人,依託爆料人捏造事實、甚至惡意誹謗,並利用網路推手大肆炒作,脅迫涉事人員和企事業單位花錢消災。

第二種是有償發帖。借助開辦的網路公司,承接客戶發帖業務,透過雇用的網路水軍,有目的有計劃地大規模炒作。

第三種是非法廣告宣傳。即透過雇用網路水軍,並依託有關係的「網路大V」、知名博主、論壇版主、網紅等,為客戶轉發非法廣告、擴大宣傳效應。

第四種是惡意傳播木馬病毒,提高點擊率。即透過將木馬病毒植入網頁,刷新網頁點擊率以博取廣告商目光,招攬業務、獲取經濟利益。

此外,自媒體敲詐勒索作為傳統「網路水軍」變種,還具有4個特點:一是作案手段隱蔽,手法隱晦。涉案網站多搭建在境外,使用虛假身分辦理銀行卡、支付寶、4G網卡。作案手法專業,已形成集假網站製作、假身分銷售、假銀行卡帳號辦理於一體的非法產業鏈。

二是冒用新聞媒體名義,借助虛假新聞網站進行炒作。犯罪團夥透過網上搜索企事業單位負面資訊,發佈或威脅發佈負面貼文炒作,形成輿論壓力,實施敲詐勒索活動,且常冠以「法制」、「中國」等字眼來製造影響力。

三是真假記者勾結串聯相互作案。真記者主要是借助其記者身分與受害單位接觸,假記者則從事目標選擇、炒作等非接觸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錢財,而是透過「報刊費」、「廣告宣傳費」、「會員理事費」等名義,變相實施敲詐勒索。(編輯:林克倫)1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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