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發文要求按時交黨費:一分一毫見黨性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刊出題為「繳納黨費非小事,一分一毫見黨性」的文章,以陜西一名廳官因為長期不交黨費被開除黨籍為例,要求共產黨員應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
隸屬中共中央紀委和國家監委的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在2版刊文指出,前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巡視員王曙曉日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降為科員退休待遇。
在王曙曉違紀違法問題通報中,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不繳納黨費」這一條,受到關注。
這篇文章批評,王曙曉作為一名副廳級幹部,竟然長期不向組織繳納黨費,其黨性意識缺失、組織觀念淡漠程度可見一斑。
文章指出,早在2016年,黨費問題就曾在18屆中央第9輪巡視反饋意見中「高頻」出現,在各地的整改通報中也時常提及補交黨費情況。經過2年來的巡視整改,仍有個別黨組織和少數黨員依然不以為然、我行我素,需要引起重視。
這篇文章強調,「微薄的黨費,意義悠深,是兒女跳動的脈搏,緊連著母親的心」,「交納黨費非小事,一分一毫見黨性」,每一筆黨費即便數額不大,也足以測量出黨員心中信仰的成色、黨性的強弱和宗旨的分量。而不交黨費省下的不過是蠅頭小利,但失去的可能是組織的信任、黨員的資格。
中國共產黨是世界最大的政黨,截至2017年底,黨員多達8956.4萬人。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開宗明義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就會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中共對收黨費有一套累進機制,收入越高,繳得越多。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2008年制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月收入不足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的,繳納月收入的0.5%;月收入3000元至5000元的,繳納月收入的1%;月收入5000元至1萬元的,繳納月收入的1.5%;月收入在1萬元以上的,繳納月收入的2%。
不過新規在2008年實施後,因為執行不嚴格,積欠黨費情況日益嚴重。2016年,中共展開黨費大追討,要求欠費黨員必須一次補繳;當時天津66家國企12萬餘名黨員幹部,就被要求補交多達2.77億元。
中共還設有「特殊黨費」規定。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全國共有4550多萬名共產黨員繳納抗震救災「特殊黨費」97.3億元。當時有學生反應,被黨部要求每人至少要捐20元,老師至少要捐500元。(編輯:楊昇儒/邱國強)1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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