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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外傭挑戰與雇主同住規定 官司敗訴

2018/2/1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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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香港有外傭挑戰必須與本地雇主同住的規定,早前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予以取消,但法院今天判處這名外傭敗訴。

香港當局規定,來港工作的外傭必須與雇主同住,近年有個別外傭組織要求取消這項規定,原因之一是這會剝削外傭的休息時間。

一名外傭年前就此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目前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多達35萬2000人,占整體就業人口的9%,受僱於11%的本地家庭,一旦外傭在案件中勝訴,將對香港社會帶來頗大影響。

但官方香港電台報導,高等法院判處有關外傭敗訴。

據報導,法官指出,入境事務處處長有權以行政手段對外傭施加限制,並認為外傭與雇主同住在工作上有實際需要,並沒有越權,也沒有證據證明同住規定會增加外傭被剝削的風險。

法官認為,外傭可選擇是否來港,如果選擇來港工作後不接受同住規定,可以中止合約,同住規定對外傭不是苛刻的要求。(編輯:陳家倫)1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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