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第3批台詐嫌 陸判最高13年
2017/12/21 15:45(12/21 16:39 更新)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一審宣判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根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下午第3批宣判對象有22人是台籍詐騙犯,判刑3至13年不等。
肯亞案今天有44名台籍民眾列入宣判對象,最重判刑15年。
根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北京二中院下午2時一審宣判張家祥等3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其中張家祥等22人為台灣民眾。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上述被告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刑罰,併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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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上午8時30分先對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做出重判。其中13名被告是台灣人,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灣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第2批被告徐偉倫等17人,北京二中院上午10時宣判。其中徐偉倫等9人為台籍民眾。1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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