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出十大新規 整治佛教道教商業化
2017/11/23 11:27
(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今天公布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的十大新規,要求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必須堅持非營利,嚴禁商業資本介入,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佛教道教場所。
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今天公布12部門近日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列出十大治理新規,並強調商業化問題解決不好,不僅會影響佛教道教的健康傳承發展,還會敗壞社會風氣,引發權力尋租、灰色交易等腐敗行為。
新規還明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假藉佛教、道教名義開展活動、謀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為主要遊覽內容的景區,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取高價門票,並從嚴控制興建佛教道教主題內容的文化景區。
新規要求繼續整治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投資修建或承包經營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並嚴禁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新規還要求規範燒香、放生活動,引導信教群眾樹立保護環境的理念。
新規並要求各級黨政幹部嚴守政策法規紅線,不得支持參與「宗教搭台、經濟唱戲」,不得以發展經濟、促進旅遊和繁榮文化名義助長宗教熱,嚴禁黨政機關和工作人員從宗教事務中謀取利益。1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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