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新社社長劉北憲遭開除黨籍
2017/11/13 13:56
(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中國監察部官網今天通報,中國新聞社前黨委書記、社長劉北憲因嚴重違反黨紀國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退休待遇。
通報指出,劉北憲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出差乘坐飛機頭等艙、收取禮金等;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濫用職權,為民營企業謀取巨額利益,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流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錢款、貴重物品。
通報指,劉北憲身為中共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特權思想嚴重,法紀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紀國法,且在中共18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根據通報,劉北憲除了被開除黨籍,退休待遇也遭取消;他涉嫌的犯罪問題、線索也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劉北憲1955年出生於湖南。1983年加入中新社擔任新聞部編輯,2007年升任總編輯、常務副社長職務。2009年2月再晉升為社長、黨委書記。
劉北憲在2015年2月以年齡因素為由退休,職缺由時任中新社總編輯兼副社長章新新接替。1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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