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剖腹產不得 陝西產婦跳樓亡
(中央社台北6日電)中國大陸一名待產孕婦因疼痛難忍、欲剖腹產卻不可得,最後選擇跳樓。輿論質疑,為何孕婦的意見不能受到尊重,醫院和家屬則對於「是誰在堅持自然產」一事上各執一詞。
綜合財新網等媒體報導,這則消息最早由醫院方披露。布陝西省榆林第一醫院綏德院區3日在微博上發聲明,稱孕婦馬茸茸於8月30日入院待產,次日生產時因疼痛躁動不安,多次向家屬要求剖腹產,醫院也向家屬提出剖腹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產婦情緒失控,跳樓身亡。
消息傳開後,眾多網友批評馬茸茸的婆家太無情,還有網友寫出評論文章「不到懷孕生子,都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人還是狗」,文章有數十萬次的點閱率。
然而,死者丈夫延壯壯同日稍晚也在網上發布聲明,指28歲的妻子要求剖腹產時,作為家屬自己已經同意,但醫院醫生說孩子馬上就要生了,不需要剖腹產。
馬茸茸生前曾在「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意願,30日又簽署「授權委託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所有相關文書。
目前,醫院和死者家屬的說法仍是各執一詞,互指對方違背產婦意願。涉事主治醫生已停職接受調查。
根據院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馬茸茸生前在與親屬溝通的過程中曾兩度下跪,第二次從分娩中心走出和家屬溝通想做剖腹產後,返回時卻開窗跳樓。
家屬則質疑,一個身高1.61公尺又疼痛難耐的產婦,如何挺著大肚子爬上高達1.13公尺、寬0.7公尺的窗台上墜樓,並認為醫院失職。
這起事件引發醫護人員是否失職、醫院窗戶的防護措施是否足夠的討論,但更大的焦點,還是在於產婦意願為何沒有受到重視。
報導引述上海市海上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曄分析,孕婦既然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意願,且本人清醒,醫院應給予尊重,而且醫院如果也認為孕婦有必要做剖腹產手術,又何需堅持讓家屬同意。
財新網報導,在中國大陸,很多醫院還沒有樹立尊重患者自主權的法律意識,即使醫院有法律顧問,也沒有很好地參與醫院活動,只在醫療糾紛發生後才介入。10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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