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歌法罰則 建議適用於港澳
2017/8/28 23:08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8日電)據報導,中國大陸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審議「國歌法」草案,並建議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官方香港電台今天報導,對於有關建議,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北京中央想透過法律加強港人特別是年輕人的控制。
中國大陸人大常委會正在北京開會審議相關草案,內容包括加強侮辱國歌罰則,訂定可依法追究的刑事責任。審議建議在草案通過後,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以適用於港澳。
劉銳紹指出,單靠加強愛國教育,無法改變香港人特別是青年人對國家的觀念,但透過立法能加強控制民眾行為,提高對國家的尊重。而加入刑事追究權,也可增加北京中央的威權形象。
但他也表示,類似文革式的意識形態控制,只會令港人反彈更大,適得其反。
不過,報導也引述香港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說,很多國家都有針對國歌、國旗和國徽的相關法律,以示對國家的尊重。
他說,國歌法的制訂在大陸通過廣泛討論,不認為罰則太嚴厲,國歌法屬於全國性法律,他相信並非針對「港獨」思潮。
澳門電台引述新京報報導,人大法工委負責人說,經研究,建議在10月舉行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請審議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中國大陸國歌法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場合奏唱國歌,並建議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但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需處以15天以下拘留。1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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