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人士衝撞議會 判刑8至13個月
2017/8/15 14:43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屬於香港泛民主派的13 名激進年輕成員因為3年前衝撞立法會大樓,今天各被判入獄8至13個月不等。
這是泛民激進年輕成員在一次司法審訊中最多人同時被判入獄的一次。
被判入獄的人有社會民主連線的黃浩銘和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都是泛民的年輕成員,且在2014年「占中」運動後崛起的新生力量。
2014年6月,立法會在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畫時,包括黃浩銘等13名被告舉行反對東北發展集會,期間以竹枝衝撞議會大門,造成多名保安員受傷。
其後,黃浩銘等13人被捕及被起訴,原訟庭去年裁定各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
但律政司指刑罰過輕,向上訴庭提出覆核。
上訴庭今天作出裁決,同意刑期過輕,改判12人判刑13個月,另一人判刑8個月,即刻起入獄服刑。
13名被告中,招顯聰沒有出庭,法庭已頒布拘補令。
招顯聰近幾年積極推動「香港獨立」運動,先後成立了「香港人優先」、「香港人主場」及「歸英獨立聯盟」組織。10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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