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旺角騷亂 3被告各入獄3年
2017/3/17 12:55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香港3名示威者因為參與2016年春節的「旺角騷亂」,今天被區域法院法官判處入獄3年,即時入獄。
3名被告分別是23歲的香港大學學生許嘉琪、33歲廚師薛達榮和20歲學生麥子晞。他們是「旺角騷亂」中首批被審訊和判刑的人。
區域法院法官昨天已判處3人參與暴動罪罪名成立,延至今早宣布刑期。
目前未公布3人會否上訴。
在2014年「占中」運動期間崛起的一些激進組織和個別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於去年年初二前夕,以保護非法攤販為名,在網上呼籲支持者到旺角集合。
當天凌晨,集結人士阻止執法人員驅趕非法攤販和維持秩序,其後以磚塊、玻璃和竹枝襲擊警員,高峰時有700人參與,導致包括警員在內的100多人受傷。
這次騷亂後,警方大舉拘捕主導者和參與者。
本土民主前線負責人黃台仰和梁天琦事後也被捕和起訴,案件還在法院排期審訊。
受到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影響,香港左派曾於1960年代爆發暴動,當時暴動罪很普遍。在此之後,法院已很少以暴動罪名判罪。10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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