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釋基本法:港獨 不能坐視不管
(中央社台北6日電)新華社報導,5日參加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與會者聲稱,針對香港立法會宣誓事件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十分及時、非常必要」;這種公然挑戰基本法的言行,「中央不能坐視不管」。
報導指出,與會者還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法律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體遵循」。
大陸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5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備受矚目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草案。
報導提到,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全國人大代表「普遍認為」,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十分及時、非常必要」。
這些與會者說,近年來香港社會出現了港獨思潮,一些人打出港獨旗號,成立港獨組織,「甚至進行非法暴力活動」。而香港第6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事件中,少數候任議員的言行更是「公然挑戰基本法」。
他們宣稱,此舉「阻礙了香港特區政權機構的正常運作,破壞了香港的法治,衝擊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對國家主權、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若持續下去,「必然損害香港特區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國家發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視不管」。
與會者又宣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法律解釋,是依法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權,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報導指出,與會者還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法律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解釋草案闡明的就職宣誓規定的立法含義和法律原則,「有利於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是維護基本法權威、保持香港大局穩定的需要,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體遵循」。10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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