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實習生被賣進工廠 每天工作12小時
2016/9/26 18:12(9/26 18:32 更新)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蘭州外語職業學院數百名學生被校方安排至電子工廠,進行6個月實習,不實習就沒有畢業證書。學生每天工作12個小時,廠商提供每名學生每月工資中的人民幣300元供校方抽成。
北京青年報的一篇調查報導披露一所蘭州職校安排學生校外實習的利益鏈。新學期開始,數百名大三學生就被學校安排至惠州、東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電子工廠,開始為期6個月的帶薪實習。
有些學生不想參加實習,但老師說,「不去實習就沒有畢業證」,有些學師則找來不想實習的學生開「動員會」,說服大家都要參加集體實習。
學生到了電子工廠後,被要求在流水線工作,每天至少工作12個小時,有些學生想逃離,但被校方告知,「自行脫崗會受到學校處分,甚至拿不到畢業證」。
有些學生感到困惑,因為工作與自己所學無關,而且做著「流水線工人」的工作,卻拿不到真正工人那麼多的錢。因此,有些學生覺得,他們被學校「賣」了。
學生說,每天上班12小時,每個月基本工資1650元至1800元,算上加班費最多能拿到3000元左右(約新台幣1萬4100元)。但一樣工作在相同崗位上的工人,每個月工資是5000元至6000元。
一家提供實習的電子公司工作人員則透露,按照學生人數,從每個學生每個月的工資中「提出」300塊錢給學校,「但這個不可能告訴學生」。
雖然蘭州職校發表聲明指出,沒有強制學生參加實習。但這篇調查報導發現,這條利益鏈已衍生出仲介學生實習的公司,每年每家公司透過職業學校就可能往工廠輸送好幾萬名學生。
1名仲介負責人說,「現在工廠缺人缺得厲害,好的時候我一天都能往廠子裡送進去6、700個學生。」1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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