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香港若不受控 應實施大陸法律
2016/4/11 09:58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成立後,引起大陸官員及學者炮轟。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表示,如有叛國行為而香港不能好好控制,大陸中央有責任處理,包括把「內地法」在港實施。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天針對民族黨在北京舉辦專題研討會,多名法律學者表明要高度警惕本土激進分離主義、香港獨立思潮蔓延。
報導引述莫紀宏表示,有人在香港成立主張港獨的政黨,否定基本法,以為沒有基本法第23條,中央就不能處理的想法是錯誤。
他指出,香港基本法23條不是處理國家安全的唯一依據。香港回歸後,應接受以大陸憲法為基礎的「新法治觀」,香港特區是由「中國憲法規定,通過基本法設立,使用的法律是以基本法為基礎,以中國憲法為核心和指導下實施」。
莫紀宏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香港法律已不具普通法的概念,香港原有法律在基本法的規定下可繼續使用,但身分已轉換成「中國適用在香港的法律」。
對此,報導引述香港民主黨籍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大陸學者提出的危機是「想像出來的」,並批評若大陸中央及港府愈加打壓,只會引來香港更大反彈。
但他也提到,不認為香港獨立值得公投,應堅持在一國兩制下爭取民主。他認為,提出港獨的團體令泛民主派分裂,使香港民眾質疑和疏離民主派,有利建制派選情。
此外,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王振民10日出席在深圳舉辦的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路向營時稱,港獨是偽命題,提出的人只是想爭奪香港管治權,並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涉嫌犯罪。10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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