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量標示有誤 陸男變胖獲賠16萬
2016/1/24 14:34
(中央社台北24日電)武漢一名徐姓男子為戒菸花人民幣3277元買了多盒餅乾,「想抽菸時就吃」,因為越來越胖將餅乾送檢,發現熱量超標4倍多,徐男一狀告上法院,超市得賠他3萬2770元(逾新台幣16萬元)。
大陸網友對判決結果感到很滿意,「我似乎看到了致富的曙光,請讚我……未來的億萬富翁」、「猴頭菇餅乾樓下超市還有很多,年終獎金就靠你們了」、也有人大喊「支持維權」。
楚天都市報報導,42歲的徐先生是個老菸槍,因身體不適決定戒菸。2014年8月初,他在一家大型超市購買「藥膳堂」牌猴頭菇酥性餅乾數10盒。
報導說,餅乾盒包裝標註每100公克560千焦,徐先生「每天把這些餅乾當零食吃,希望能戒掉菸癮,吃了個把月後,卻發現越來越胖,臉上也長肉了」。
徐先生認為,自己每天步行5到8公里,體重沒理由上升這麼快,於是將餅乾送檢,測得熱量為每100公克2312千焦,是標註的4倍多;另外,蛋白質、脂肪、鈉等也超標。
徐先生一氣之下將超市告上法庭。一審判決超市退還買餅乾的錢3277元,並支付10倍的賠償金共3萬2770元,判決昨天生效。10501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