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失信上市公司 陸22部會聯手嚴懲
2015/12/28 22:24
(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22個部委今天共同宣布,對違法失信的上市公司將給予限制融資、限制發行債券、禁止參加政府採購等懲處措施。
中新社報導,隨著大陸股票註冊制逼近,這22個部委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發布「關於對違法失信(信用不良)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進一步加強對資本市場的事中、事後監管。
備忘錄中涉及的聯合懲戒對象,包括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上市公司收購人、上市公司重大重組的交易各方等。
其中,懲戒措施包含融資、投資、股權激勵、日常經營等商事活動等16項。
在融資投資方面,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將限制發行企業債,並限制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在參股設立金融機構、申請外匯額度、申請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將失信訊息作為審核依據及參考。
在日常經營方面,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限制成為海關認證企業等。
另對違法失信的相關責任人員,在任免或建議任免國有公司董事、監事時,會將失信信息作為參考。
此外,所有失信訊息透過「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訊息公示系統、主要新聞網站等予以公開。1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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