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肉身佛歸還 荷蘭收藏家提條件
(中央社台北7日電)持有疑似福建「章公六全祖師」肉身佛像的荷蘭私人收藏者日前提出條件,希望將佛像歸還給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裡小廟,並獲得相對的補償。
今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的肉身佛像,被中國大陸福建省文物局判定,是1995年福建省遭竊的「章公六全祖師」佛像。
福建省大田縣吳鄉山陽春村村民委託5名大陸律師和1名荷蘭律師組成律師團啟動司法程序,追索肉身佛像。
就在跨國起訴即將展開之際,荷蘭收藏家近日透過電話和電子郵件告訴新華社記者三項歸還條件。
這三項條件分別是:一,將佛像歸還給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裡的小廟;二,他想做一些與佛像無關的研究,希望大陸方面配合。大陸雖表示同意,但一直沒有兌現;三,要求得到一筆合理補償。
報導指出,荷蘭收藏家希望將佛像歸還給廈門市南普陀寺。但大陸方面幾個月前告知收藏家,廈門南普陀寺已開具證明,指開山以來從未供奉過任何肉身像,現今也無意供奉章公祖師。
至於收藏家前往中國大陸開展石刻研究的要求,大陸則答覆:「將在雙方達成章公祖師像返還實際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針對「合理補償」,這名收藏家稱當年花了4萬荷蘭盾買到佛像(1歐元約合2.2荷蘭盾,2002年歐元流通後,荷蘭盾停用)。另外,他也提出打包出售的主張。
報導說,知情人士表示,對於這些條件,大陸希望這名荷蘭收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願和合理條件,儘快達成歸還協議,讓章公祖師像回到應該屬於的地方和人民。
大陸官方同時強調,章公祖師像屬於被盜文物,證據確鑿,無論後來經過怎樣的轉手交易,都不能改變被盜竊、走私的事實。
根據相關國際公約、中荷兩國法律及國際上流失文物返還的慣例,被盜文物都應該無條件返還,而不能以購買方式解決。
報導指出,大陸官方從未授權任何人和荷蘭收藏家洽商文物買賣,反對將章公祖師像返還與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混為一談。1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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