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受賄案 一審判16年
2015/10/12 17:53
(中央社台北12日電)湖北漢江中級法院今天公開宣判中國大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前主任蔣潔敏受賄等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後,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央視報導,截至2013年8月31日,蔣潔敏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他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對1476.6174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判處追繳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和濫用職權使他人獲取的非法利益,上繳國庫。1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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