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處罰15家媒體「失實報導」
2015/9/28 16:59
(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通報15家媒體「刊登虛假失實報導」的查辦情況,共有15家媒體和17名採訪編輯人員被處罰和處理。
新華社引述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負責人表示,要求各新聞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要全面規範新聞記者採編行為,要求新聞記者必須堅持實地採訪,多方求證,掌握真相,不得依靠單一訊息來源採寫新聞報導。
此外,要全面加強新聞稿件的審核把關,要求責任編輯必須逐一審核採訪證據,對轉載的新聞必須履行重新審核程序;要全面加強新聞採編人員管理,對採訪不深入、編輯不認真、把關不嚴格、管理不到位導致虛假新聞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這名負責人強調,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全面加強對虛假失實報導的監督管理,對編造虛假新聞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對相關媒體依法做出處罰,並「要堅決吊銷相關採編人員的新聞記者證,列入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從事新聞採編工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得從事新聞採編工作」。
被查處的媒體包括「揚子晚報」、「武漢晚報」、「南方都市報」、「華夏時報」等媒體依據網路或當地傳聞,撰寫報導失實,其中,南方都市報記者王星「河南平頂山女官員3個月前自殺 官方至今未通報」報導不實,被報社辭退且5年內禁止從事新聞採編工作。
新華社說,湖南廣播電視台都市頻道及瀟湘晨報因報導不實的股民跳樓新聞,湖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責令湖南廣播電視台對都市頻道總監、相關欄目製片人通報批評,對相關採編人員作出調離職位和全電視台通報批評的處理。
對瀟湘晨報則下達警示通知書,責令對相關採編人員、部門主任和值班總編批評並進行經濟處罰。10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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